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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川县诗歌创作大赛开始了

发布时间:2023-05-24 08:40:03   来源:本站    作者:责任编辑

 纪念中央苏区闽赣省暨红七军团成立

  90周年系列活动——诗歌创作大赛方案

  为纪念中央苏区闽赣省暨红七军团成立90周年,关于“推进红色基因传承”的重要要求,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,引广大干部群众铭记红色历史、传承红色文化、弘扬红色精神,打造红色基因传承高地,激发全民对古近体诗词的欣赏和创作的热情,经研究决定举办“红色精神·诗意言颂”诗歌创作大赛。具体活动方案如下:

  一、活动主题及内容

  1、作品主题。追忆红色足迹、弘扬苏区精神。作品要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有独特艺术视觉、个性独异、先锋性、思想性。

  二、举办单位

  1、主办单位:黎川县委、黎川县政府

  2、承办单位:县委宣传部

  3、协办单位:县文联

  三、参赛对象

  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广大诗歌爱好者公开征集。

  四、截稿时间

  通知之日起征稿,到2023年6月15日,过期不予以受理。

  五、评选办法及奖励

  1、评选办法。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集中对作品进行评选,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等次。

  2、奖项设置及奖金。

  一等奖1名,奖金1000元,

  二等奖2名,奖金600元,

  三等奖3名,奖金300元,

  入展奖24名,奖金100元。

  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。

  六、参赛作品要求

  1、体裁。要求参赛作品均为本人原创的古近体诗词作品,题材不限,其中古体诗体裁为绝句(五言、七言)、律诗(五言、七言)、词、古风,现代新诗(含散文诗)风格不限。

  2、投稿数量。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首发作品,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首(章)禁止套作与抄袭。

  3、信息填写。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或笔名、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。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。

  七、参展与出版

  大赛优秀作品展将于2023年6月底在黎川县油画城一期一楼展厅举行。1人相同体裁作品只以1件作品参评参展。

  八、作品报送及版权归属

  1、投稿方式。

  (1)纸质投稿(须同时提供电子版稿件)

  黎川县文联办公室(地址:县行政大楼431室),联系人:饶婷婷,联系电话

  (2)电子投稿

  提倡电子投稿,投稿者一律用Word文档,以文件形式发送375970781@qq.com邮箱,在文件名前+姓名+作品名称+体裁。

  2、版权归属。凡投稿参加者,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。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,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,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。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、收回奖金及荣誉证书。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、发表、宣传、出版、展览权。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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